〈乾隆福壽康寧賀壽花瓶〉





「歲歲平安晉福壽,事事如意增康寧。」長頸上繪有蝙蝠,器身花紋填滿,兩側變体卍福紋樣。扁壺器型瓶身正面開光繪有:「松齡長歲月,鶴算紀春秋。」,橫批:四季長安(器型四方),歲同松柏樹,側面兩邊書寫「福」、「康」,第一眼看到這兩個字,即猜到是每年皇帝“萬壽日”宮廷節慶,景德鎮御窯廠必燒造“吉祥圖案”瓷器敬獻!落款“大清乾隆年製”青花篆書,款識工整上與一般官窯比對略有不同,並不能憑“一點不對”(有一個疑點)就看成是贗品,尤其對罕見的不要立即否定,有待進一步去“推敲”!“排比鑑定”排對比較重新審定,“大同小異”之辨偽,不完全相同確非後仿贗品,真正能搞懂陶瓷鑑定的人太少了,不要遇到沒見過的品種,還沒弄懂搞清楚就說假!
論及鑒賞古陶瓷作品時,有趣的是某些“實物”未見文獻記載(如古月軒帝王火鍋),特別的是此“乾隆福壽康寧賀壽双耳扁壺”,承載了當時的相關訊息!不難發現清高宗弘曆老年時,已無力再“關注”御窯瓷器燒造,乾隆晚期的官窯瓷器每況愈下,看松石綠釉即可提供一些“線索”,不再精“醇”比早期厚、色黯、易起橘皮紋,雖然將古月軒主人胡學周(註釋一)找來督燒御窯,產品已大不如前(唐窯作品);早年對前朝督陶官唐英的不滿與責難,還要其賠款均有文獻佐證(註釋二),說明了當時滲透發掘此一現實狀況!“重現”當時相關人事物之間的狀況,“推敲”晚期乾隆官窯的作品風格,即能清楚掌握鑑定方法與訣竅!

(註釋一)畫琺瑯人手問題。雍正七年閏七月初九日,據圓明園來帖內稱本月初八日怡親王交年希尭送來畫琺瑯人周嶽、吳大琦共二名,吹釉煉琺瑯人胡大有一名,並三人籍貫小摺一件。細竹畫筆二百枝,土黃料三斤十二兩,雪白料三斤四兩,大綠一斤,白(自)煉樊紅一斤,白(自)煉黑鈞料八兩(隨小摺一件)。郎中海望奉王諭:著將琺瑯料收著有用處用,其周岳等三人著在琺瑯處行走。遵此。(吾推測手藝人胡學周是吳大琦、胡大有的傳人容後在談)
於本月初十日、將年希尭送來畫琺瑯人三名所食工銀一事,郎中海望啓怡親王,奉王諭:暫且著年希尭家養著、俟試准時再定。遵此。《琺瑯作》
註釋二:乾隆元年(1736)唐英奉諭旨停止窯工(膽敢在乾隆元年御製瓷底足留下姓名犯忌諱),奉命出使淮安關。次年又奉命複辦陶務,以淮安關使並兼理陶政。乾隆六年(1741)唐英六十歲,乾隆朱批:不但去年,數年以來所燒者,遠遜雍正年間所燒者;且汝從未奏銷。旨到,可將雍正十,十一、二、三等年所費幾何,所得幾何,乾隆元年至五年所費幾何,所得幾何,一一查明,造冊奏聞備查,仍繕清單奏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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