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穿詐騙 共犯結構(51)





福羲拍賣公司根本在說謊,以陳霞20186月已“離職”來撇清關係,請閱覽東窗事發 斷尾求生(48)第一圖單據的日期是元大銀行櫃員章是629(星期五)當月最末一個工作日,之後的兩日香港豪雨淹大水,7月初陳霞還一直來電說沒收到款;現在證人堤供的新“證據”指出福羲所言不實(1-2)8月份福羲拍賣陳霞可能是“劉丹霞”化名仍然在該公司作業務,陈总原用英文名Xia Chen ,已改成Liu Danxia (3-4)9月初還來電詢問要不要去拍賣現場,等我收到福羲拍賣目錄一看,什麼精品拍“假貨一堆”還向陳霞反映過。
對付貪得無厭狡詐騙徒(善耍花槍),“溝通”永遠只有一次機會,三人為首惡的詐騙共犯結構,係犯台灣刑法第339條之4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。本人所有全部5件藏品或其中部分遭賤賣、沒收而損失,對不能歸還之文物,追徵其價額賠償。我方意見:拍品1280萬、2300萬、3280萬、4120萬、5380萬港元,五件文物評估價值合計1360萬港元,由福羲公司提供藝術品估價的1%為押金,交由律師公證處保管,迨6個月後期限內5件文物歸還本人後,13.6萬港元全數歸還福羲公司,但若缺少其中任何一件則當作賠償金支付
附件:20190527武老师,这件事情应我而起,我这个人做事做人的态度不会推卸责任和不负责,也有站在您的角度去想,毕竟我们之前一直有很高的信任度,我这两天想到您说的零损失,也帮您跟福羲去转达了您的意思,因为这个事情确实对人家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,毕竟是一家经营这么长时间的公司,沟通完福羲也愿意双方去好好谈,把这个事情解决,现在希望我们能通话好好沟通,达到您想要的零损失,我现在也算是双方的传达人吧。
本人回覆:請勿打電話到醫院干撓妻子上班,晚上8點以後再跟她去溝通協商,她有一個和解的腹案可提供給貴公司參考,看是否可行再議!

留言

  1. Dalax Liu 我不认识你也亦不是陈霞,你如此污蔑我,如果短期内不撤回帖子还清白,我将起诉你
    該員早就離職了!秀個玉照讓大夥瞧一瞧,先證明你是本尊不是分身,再來提告!(看名字又改了...) 陈总原用英文名Xia Chen ,已改成Liu Danxia (圖3-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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